上海市参保人员可否再享受单位的家属劳保医疗及本市其他的基本医保待遇?

2008-04-04
上海市

参保人员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单位的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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